宝鸡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施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中高职教育扶贫资助的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免学费对象:
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15%确定。
免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申请,按学期核拨给学校(每生每学期1000元)。
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县(区)审核→市级审批→直拨学校。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学生的20%确定。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助学金政策。
4、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分两档,按学期发放。
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
二挡:每生每年1500元
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审核→县(区)资助中心公示→市级部门审批→发放助学金(打入学生资助卡)。
3.国家奖学金
项目介绍: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办理程序:
1、上级下达名额后,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2、学校初审并完善资料后推荐报送市级教育部门汇总。
3、市教育部门核查后报省级主管部门复核。
4、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后报送教育部,交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成立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评审结束后,由教育部进行网络公示。
6、公示结束无异议逐级下达名单及资金,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金和荣誉证书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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