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18日-8月26日,共40天;高中暑假时间为7月18日-8月19日,共33天。高中学校下学期8月20日教师到校,8月21日学生到校,8月22日正式开课;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学校8月27日教师到校,8月28日学生到校,8月29日正式开课。
二、教学质量监测
小学期末考试安排在7月12日,教学质量监测安排在7月13日;九年级英语听说模拟考试安排在6月13日;初中、高中期末考试安排在7月11日-13日。各学校于7月17日前完成质量分析和期末工作总结。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安排在7月4日-6日;六年级、七年级艺术素质测评安排在7月14日-15日。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采用闯关、趣味游戏等方式替代期末考试,并结合日常表现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三、校车安排
2022年7月10日下午校车接市区寄宿生到校,7月10日-12日农村学校校车正常接送学生,15日下午送市区寄宿生回家,此后因暑暂停运行。校车停运期间,各学校要安排好学生返校交通事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安全。
四、新生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7日-13日网上报名,7月16日-17日现场确认;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和未录取学生告知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的,于8月22日-26日到片区内学校登记审核后,将登记信息每日上报基础教育科。
(二)7月9日-10日,各高中学校安排新生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且未及时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对放弃就读的学生我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三)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向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信息。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按考生姓氏笔画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中不得出现考生成绩和生源学校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托管服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假期的1/2,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师生实际统筹安排。各学校在假期前要组织摸排、充分调研本校有暑托管需求的学生数量、服务需求和资源条件,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提前做好假期教师和课程安排。相关安排及学生参与情况于7月8日前报基教科。假期托管服务收费参照《嘉峪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假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休息,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化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幼儿园、高中学校暑假托管服务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执行。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暑假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压力增大。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稳定。一是放假前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检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外出情况摸排,建议师生家长非必要不聚集,非必须不外出,必须外出的,落实双报备制度;四是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预警苗头,保障疫情突发事件处理科学及时;五是加强校园封闭管理,落实好假期值班值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六是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加强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制度落实,鼓励师生落实必要的核酸检测要求;六是大力开展防疫宣传,及时传达政策措施,带动家庭成员和社会联动联防,让疫情防控“十八字诀”成为自觉行为。
如疫情防控政策有变动,以市、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最新政策为准。
(三)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溺水、防电信诈骗、防火、防爆、防盗、防震、防触电、道路交通、毒品预防等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文明留言。要倡导学生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加强体育锻炼,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四)科学合理安排假期作业
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双减”和“作业管理”有关要求,根据学生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作业,要注重学科均衡,严格控制作业量,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五)加强暑假期间教职工管理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象。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挂靠其他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或为培训班、辅导班介绍生源。暑假期间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校外访客进校登记审批,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备。对咨询招生报名的学生家长,做到有咨询即解答。凡因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