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县城内有住房人员子女
非片区内户籍但县城有住房人员子女,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口学校登记,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流出转学就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开据,一年级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小学和学区审核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七年级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信息必须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致),购房发票或银行按揭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项目股协调城区各校在住建局审核购房资料、自然资源局审核房产资料。
资料提交时间: 7月15日——16日(2天)
(1)第三批人员子女在提交资料时,必须填写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不填报志愿者返回原籍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上一年级的在丈八小学、炳公学校、高仁小学、亓父小学、秦家庄小学和张家堡小学等六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登记,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流出转学就读证明(同上)、居住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劳动务工合同(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工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造册登记,学校负责对所有的劳动务工合同审核、并联系市场监管局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审核。
随迁子女上七年级的在炳公学校、长留初中等两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提交资料同一年级。
提交资料时间:7 月17 日 ——18日( 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