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威海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境外人员子女入我市涉外学校就读的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入我区涉外学校就读的条件及程序予以公布:
一、报名条件
1.能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的有效证件且准予居留三个月以上。
2.具有基本的汉语语言交际能力。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报名程序
1.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的有效证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到经区教育分局窗口联系入学。教育局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确认是否为“留学生”,并确定拟就读学校。
2.通过入学测试的学生,填写《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订申请表》(JW202表)到相关部门(外事部门、省教育厅、公安部门等)办理审批手续。
3.学生持审批后的JW202表到教育局办理入学介绍信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注册入学。
4.来华中小学学习6个月以上的外国学生应凭JW202表和入学介绍信,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X"签证,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5.入学前已持短期签证入境或已在华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具有其他身份的外国学生,应凭JW202表和入学介绍信,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和居留证项目的变更手续。
三、外国留学生入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1.经区内有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证(或不动产证)及交款发票、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三种票据任选其一,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居留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在经区公安部门备案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证明。
2.经区内无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区企业的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就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就业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居留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公安部门备案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证明。
四、报名程序
1.电话预约:因疫情影响,请于8月7日前拨打5980093预约报名时间,根据电话告知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2.报名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40号社会事务综合窗口(齐鲁大道66号、威海海关缉私分局西邻)。
3.咨询电话:5980093
4.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需出示绿色通行码及7天核酸检测绿码,如14天内到过中高危风险区,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五、经区涉外学校名单
经区教育分局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涉外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宜超过在校生总数10%的要求。涉外学生由教体处根据学校接收能力,统一调配安排到以下涉外学校。
1.小学:皇冠小学、实验小学、凤林学校、新都小学、青岛路小学、长峰小学、蒿泊小学、明珠小学、曲阜学校、崮山中学、泊于中学
2.中学:皇冠中学、新都中学、凤林学校、曲阜学校、崮山中学、泊于中学
经区教育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