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肃宁幼升小招生对象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招生对象。小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低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二)本县户籍人口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机打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为半年以上;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车库和商用房等)且实际居住;监护人房产为多人共有的,占比低于50%的不作为入学依据,且房产六年之内只能有一个学位使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仅限小学);
4.接种卡(仅限小学)。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及银行还款流水等;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如所购房产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等;
D.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等;
E.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等。(至少最近期半年以上)
F.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在一起)同住的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独生子女一方)、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等。
(三)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提供材料: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肃宁县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
1.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正式居住证,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城区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
5.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仅限小学);
6.接种卡(仅限小学)。
注: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校方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