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提供的奖助学金政策有三项:1. 国家奖学金;2. 国家助学金资助;3. 国家免学费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名额进行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新学期开学后,中等职业学校开始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材料统一报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国家奖学金名单确定后,奖学金会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上。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的残疾学生,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一、二年级在校生。
2、资助资金:
2000元/学年(每学期1000元)。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
学校为受助学生办理资助卡,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国家免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籍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残疾学生。
2、奖励标准:
省财政对中等职业学校补助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500元,残疾学生的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850元。
民办学校的学费高于免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按规定可继续收取。
3、申请、评审和发放
高中阶段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免学费资金直接拨给学校,用于减免相关学生的学费,不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
四、涉农专业的具体范围
目前涉农专业为36个。
分别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农村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