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2022年8月1日(星期一)至2022年9月2日(星期五),法定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办理地点
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二楼D区32-35号柜台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巴南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的学生和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四、贷款额度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6000 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五、贷款年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5年确定(表一),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按最长年限办理,以减轻还款压力),续贷学生和在校生新办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助学贷款在学生就读期间由政府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毕业后的前五年只付利息不还本金,从毕业后的第六年(毕业当年算第一年)开始,每年按照合同约定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限情况表
六、所需资料
(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复印的户口页含4页:A户主页、B人口增减记录页、C借款人页、D共同借款人页。全部复印到一张A4纸中);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两个户口簿的户口页、人口增减页均须复印),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复印的户口页含4页:A户主页、B人口增减记录页、C借款人页、D共同借款人页。全部复印到一张A4纸中);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两个户口簿的户口页、人口增减页均须复印),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人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丢失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办理人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续贷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来办理。如果共同借款人因故确需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并提交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特别提醒:针对续办学生开通了远程受理功能,不能到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方式完成续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远程贷款申请无需导出申请表,无需到现场办理,只需打印出《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即可。
七、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
根据本通知时间和要求资料与手续齐全后到办理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网上续贷学生自行打印)。
(二)上交受理证明
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交相关费用依据。
(三)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输入6位字母数字组合的回执校验码)。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取消贷款,凡当年10月10日前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及时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四)贷款审批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于当年11月20日前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再由支付宝公司将学生贷款拨付至借款人就读高校的账户(学生本人不用自己操作),贷款学生可直接登录自己的贷款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
八、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九、利息计算
学生在校正常就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承担,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需支付贷款利息。学生毕业当年8月15日以前申请20日之前偿还所有贷款本金,银行不计一分利息,只收本金,超过8月15日,银行将按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修改就学信息和调整还款计划。当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就需要修改就学信息和调整还款计划,请在毕业当年7月30日前将你新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们将及时更改你的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未按时提交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你将在年底付息。继续攻读学位还需要贷款的学生必须先修改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才能贷款。
(二)学会使用支付宝账户。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是今后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账户,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支付宝账户相关知识,学会使用支付宝账户,防止信息泄露,确保账户安全。
(三)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必须是有借有还。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施管理,如果不按时结息造成逾期违约,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用将会直接进入个人征信系统而影响终身,并将承担相应的惩戒。①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②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将违约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95593(国开行客服电话) 023-66239638 023-66236258(仅限助学贷款办理期间使用)
QQ号码:867749569(为及时沟通重要信息,贷款学生需添加本工作QQ以利工作,添加时请备注高校毕业年份+真实名字)
特别提醒:应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请自觉佩戴好口罩进入办理现场,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请及时就诊,待身体正常后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