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就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统一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高中阶段学校7月12日(星期二)起放暑假。中小学秋季开学于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及秋季开学报到时间参照义务段学校执行。各县市区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在家长自愿原则前提下,幼儿园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入园服务。
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根据放假时间,科学安排各学科教学进度,确保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年度各项工作的考核、评比和总结。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考试管理的规定,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考试,科学命制试题,严格考务管理,加强质量分析,为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暑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召开专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假期行为规范教育。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家长,夯实家长监护责任,强化对学生假期的行为监管。要督促和指导家长、学生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到人员密集区聚集。要重点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各校要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落实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监管责任。假期中,各校要组织教师通过微信、QQ、手机短信、入户家访等方式,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提醒。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安排领导带班,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四、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要根据减负要求和教育规律,科学统筹管理学生暑假作业,提高作业质量,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总量控制,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要给学生布置体育假期作业,督促、指导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开学后教师要对学生完成的暑假作业认真批改、及时反馈。暑假期间,要多种形式开展“大家访”活动,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加强手机使用和睡眠管理,重视视力健康防控,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鼓励和引导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要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家长落实“双减”要求,假期不送子女参加学科类培训,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五、从严治理违规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或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辅导班。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各县市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根据学校分布、规模及生源情况,优化学区服务范围,及时公布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严格按照市上统一安排,按时做好招生政策公布、入学资格审查、网上登记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强化措施消除大班额、治理大校额, “一校一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大校额逐步消除。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县城以上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有序做好入园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七、提早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师生假期中的健康监测工作,确保师生顺利返校。要提早安排下学期开学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人员,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提前返校,做好校园防疫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打扫、课本运输、食堂运行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投入使用的新建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暑假,尽快完成内部配套设施完善、师资调配等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咸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