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符合技能统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所报专业类别组考院校规定时间登录其门户网站,进行技能统考报名,并按组考院校规定的办法进行信息确认和缴费。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技能统考。
二、组考院校及考试时间
考生应及时关注组考院校网站等官方渠道,或与组考院校联系,详细了解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考试要求等,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准备。
已被高职单招(含“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技能统考。未取得技能统考成绩的考生,对口招生不予录取。
三、防疫措施
1.考生应按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凡是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省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色以及居家隔离期未满的考生,须主动提前联系组考院校,接受属地卫健疾控部门专业评估,服从组考院校依据专业评估意见作出的相关安排。
3.考前14天内从组考院校所在区域外低风险地区赴考的考生,除按属地卫健疾控部门、组考院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外,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
4.考生应及时关注并遵照相关属地及组考院校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4天,须回到报名所在地(至赴考前不得离开),每天按要求如实进行健康监测,不前往(含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到密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5.考生应留足赴考时间、咨询规划好往返路线,安全赴考。
途中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径直到达组考院校所在区域;相关考生应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场所住宿,切实做到住地、考点“两点一线”,确保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
6.考生务必配合组考院校通过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检测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