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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阳光分班政策解读(大庆市阳光分班二次分班)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16:01:20
The Beginning

  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效解决“择校、择班”和“大班额”现象,维护教育公正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市中小学全面实行“阳光分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阳光分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人数均衡、性别均衡、成绩均衡、班科任均衡原则。

  二、组织实施

  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全面实行“阳光分班”。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计算机分班软件对新生进行分班,并将分班结果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不具备电脑分班条件的农村学校或小规模学校,可采取现场抽签分班的方法进行“阳光分班”。单班年级由学校自行安排。

  高中根据分层教学、分类教学和新考改选课走班需要,由各高中学校提前确定学生类别和层次范围,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在相应层次和类别内进行分班。高中同一年级班级层次不超过3个,每个层次至少2个班级,同一年级班级人数要均等。在新高考实施前,涉及文理二次分班,仍然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市教育局负责开发编制分班软件,指导局直属学校开展分班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利用分班软件,指导和组织所属中小学校开展分班工作。各县教育局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各中小学校负责招生报名、基础数据导入和现场分班等具体组织工作。

  三、操作办法

  (一)确定班数和任课教师。分班前,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报名录取人数,确定教学班班数;依据“班科任均衡搭配”原则确定班主任、科任教师配备名单,各县(区)所属学校将名单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局直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在分班前公布班科任团队。

  (二)组织现场公开分班。分班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现场按顺序分出自然班。各学校在系统里打印公布自然班学生名单,然后由每个自然班选出的家长代表抓阄确定抽签顺序,再由家长代表按抽签顺序抓阄确定班科任团队,学校当场公布分班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严格规范班级管理。同一年级平行班学生人数分班时的差距不能超过1人,分班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学校遇特殊情况需要拆班、并班、扩班的,局直属学校要报市教育局审核,县(区)所属学校要报各县(区)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执行。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任职任课的,由学校班子研究确定替换人选。在分班后的常态管理中,原录取名单中后报到的学生,仍然按公示分配的班级报到,不得重新选班,严禁接收借读生。对复学和后转入的学生,按从低到高的班序,先补充到人数较少的班级;各班人数均等情况下,按从低到高的班序,逐次安排班级。高中学校复学和后转入学生,除执行转学规定外,要按照成绩转入相应班级。

  (四)全面实行公平排座。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市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要求,全面推行公平排座。每学期开学按照学生高矮分组安排座位,适当考虑学生听力视力、男女搭配、学科互补、合作学习等因素,坚决杜绝“人情座”“成绩座”。学生座位可采用“前后滚动、左右循环”的方法,原则上一周或两周换位调整一次,对学生身高差距较大的班级,前后串座可以采取“小循环”,具体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阳光分班”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有效控制择校、择班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分班工作机制。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控分班工作各关键环节,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人为因素干扰,做到分班方案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过程公开、分班结果公开、咨询和举报电话公开,确保新生按时入学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积极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家长会、毕业年级学生大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做到家喻户晓,解除家长的疑虑,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管。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中小学校制定“阳光分班”方案,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分班工作制度、转学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分班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分班工作各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要认真纠正,对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严肃进行查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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