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小学1-4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5-6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所有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遵循规范、平稳、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按学区划分相对就近入学,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
(二)坚持规范招生、阳光分班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项严禁”。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县域内进行招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全面保障、应入尽入的原则。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入学权利。
1.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从严管理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3.保障进城购房且入住人员子女的就学需求。符合“住、户一致”原则的进城购房已经入住人员子女按学区安排入学〔“住、户一致”指适龄孩子户籍与其父(母)户籍(户主为其父或母)一起、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一致〕。严格户籍政策,空挂户或搭户(空挂户指只将孩子户籍挂靠在街道或单位门牌,但并无住房;搭户指将孩子户籍转入其非直系亲属户籍处)的户籍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的依据。
4.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具体学区划分由文字说明结合“学区示意图”而定。
1.信丰一小:招收A区【以学校为中心,阳明中路以东、西江河以南、桃江河以西、南山公园以北区域,碧桂园】的适龄儿童。
2.信丰三小:招收B区【以学校为中心,西外环路以东、府前路沿迎宾大道南延至广场南路以南、阳明中路以西、南山西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信丰三小(崇塘校区):招收嘉定镇同益村崇塘片户籍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和城南片区的本县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信丰县第四小学:招收C区【以学校为中心,迎宾大道以东、南橙集南面路以南、阳明北路-站前路-星村路、肖家坳-平安大道-桃江河以西、西江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4.信丰县第五小学:招收D区【以学校为中心,西外环路以东、站前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府前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5.信丰县花园小学(信丰县第六小学):招收E区【以学校为中心,阳明南路-信丰中学东界线-城南大道-规划二路以东、南山公园以南、滨江大道以北区域】和碧桂园的适龄儿童。
6. 信丰县第七小学:招收F区【以学校为中心,桃江府、金丰花园,南橙集,阳明北路-信安公路-星港湾(含)-人民医院以东,桃江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7.信丰县第九小学:招收G区【以学校为中心,桃江河以东、水东区域】的适龄儿童。
8. 陈毅希望学校:招收H区【以学校为中心,京九铁路-信雄公路-迎宾大道以东、同益路以南、一清路-城南大道-规划二路以西、滨江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9.工业园学校:招收J区【高新区东区】的适龄儿童。
10.思源实验学校:招收K区【以学校为中心,西外环路以东、厦门路-赣深高铁线以南、迎宾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区域和越秀花苑】的适龄儿童。
11. 信丰二小:招收L区【以学校为中心,赣深高铁线以东、海螺水泥厂旁南京大道西延至赣深高铁线以南、迎宾大道以西、厦门路-赣深高铁线以北区域和隆泰御和府】的适龄儿童。
12. 奥信小学:招收M区【以学校为中心,京九铁路以东、南山西路以南、阳明中路以西、同益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13.嘉定中心小学:招收I区【以学校为中心,金泰花园、谷山院子、德意华府、江湾国际、横竹龙小区和城南物流城】的适龄儿童。
14.其他:鉴于部分学校学位紧张情况,统筹教育资源。符合信丰九小转(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信丰七小就读;符合信丰三小转(入)学校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到奥信小学就读(奥信小学二年级暂不接受学区范围外学生转入);符合陈毅希望学校转(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花园小学就读。
(二)初中学区
1.信丰三中:招收信丰四小,信丰五小,信丰七小,嘉定镇山塘小学、嘉定镇土墙背小学、嘉定镇胜利小学、嘉定镇十里小学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2.信丰四中、信丰七中:招收信丰一小,信丰三小,陈毅希望学校,花园小学,奥信小学、嘉定中心小学、嘉定镇镇江小学、嘉定镇太平小学、嘉定镇水西小学、嘉定镇焦坑小学、嘉定镇水南小学、嘉定镇七里小学、信丰三小(崇塘校区)的所有毕业生,两所学校由县教体局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生源。
3.信丰八中:招收信丰九小所有毕业生。
4.工业园学校(初中):招收工业园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5.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招收信丰二小、多维实验小学、嘉定镇黄坑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入学办法
(一)小学新生入学(家长6月27日至7月8日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年龄条件:截止2022年9月30日满6周岁(即201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城区小学:家长在6月27日至7月8日,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县教体局将在7月10日至15日进行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将在7月16日通过短信信息发至家长注册手机(同时在教体局官方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审核通过的学生携带线上所提交资料原件,凭审核通过短信或平台截图,于8月25日至28日到相关学校报名。
(2)乡镇小学:携带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于8月28日至31日到乡镇户籍学校教务处报名。
(二)小学转学办理
1.城区小学:在7月11日至14日,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县教体局将在7月15日至20日进行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将在7月21日通过短信信息发至家长注册手机(同时在教体局官方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审核通过的学生携带线上所提交资料原件,凭审核通过短信或平台截图,于8月25日至27日到相关学校报名。
2.乡镇中小学:携带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于8月28日至31日到各中小学校教务处直接办理(各学校具体经办人员详见附件3)。
(三)初中新生入学及转学
(1)不需转学学生:凭《二0二二年信丰县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于2022年8月28日-8月3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
(2)需要转学到城区学校学生:在7月18日至20日,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办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县教体局将在7月21日至25日进行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将在7月26日通过短信信息发至家长注册手机,审核通过的学生携带线上所提交资料原件,凭审核通过短信或平台截图,于8月25日至27日到相关学校报名。(符合转入信丰四中、信丰七中学区的初中学生通过摇号确定学校)。
(四)现场答疑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若有疑问,可于8月23日—8月27日前往县体育中心二楼的转入学答疑处咨询。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城区已购房且已经入住人员子女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契税或购房发票。
2.近3个月的水或电或天然气等能证明已入住的缴费凭据,优先保障已实际入住人员子女,如未能提供发票而实际已入住,以实地核实为准;
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特殊情况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随父或母一方但房产户主为另一方的,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明;
②父母为独生子女并无房,房主为爷爷或奶奶等其他异常情况先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至服务平台,由学校入户调查后办理;
③小产权房主子女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有效购房票据或银行转账记录凭证及水费或电费开户单或缴费单等佐证材料,并保持电话畅通,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注: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商铺、阁楼、地下室、车库、仓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二)随迁子女(外县户籍在我县经商兴业或务工的)
1.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务工银行工资流水或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务工);
2.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随迁子女就读原则上安排到工业园学校(初中部)、星村中学、信丰二小、信丰三小崇塘校区等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小学还可根据经商、务工区域,选择信丰七小、嘉定中心小学,此选择仅为家长意愿,实际就读学校以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为准。
(三)本县乡镇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城区未购房或者购房后未入住人员,非高新企业、规上企业和重点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三个月务工银行工资流水(务工);
2.固定住所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本县乡镇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工业园学校(初中部)、星村中学、信丰二小、信丰三小崇塘校区等有富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四)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外籍学生、华侨子女、移民户子女等。提供出生证、户口簿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于8月23日-8月27日到县体育中心二楼现场办理。
(五)信丰县工业企业(工业重点项目)本(外)县户籍从业人员子女。符合条件企业在8月15日前收集汇总好本企业符合条件适龄儿童转入学信息,填写好《信丰县工业企业(工业重点项目)本(外)县户籍从业人员子女转(入)学摸底调查表》,向县商务局(县商务局联系人:黄庆来,13576662046)提出转(入)学申请。县商务局审核后将名单在8月23日前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根据县商务局上报名单,组织人员到企业现场复核后统筹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讲政治、保稳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二)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等核心政策广泛告知学生家长;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宣传、解答转学业务;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办理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积极回应社会热点。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要规范新生信息采集管理,按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不得擅自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与招生入学不相关的材料。学校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交假户籍、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进行清退,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学校规范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在本校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不得造成“人籍分离”现象。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对公办学校,依规追究相关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民办学校,给予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家长提交了家庭房产信息后,县教体局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针对提交的假房产信息,将进行驳回并记录。无法大数据比对的部分信息,学校现场复审时对线上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原件审核。因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材料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学生城区学校转(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六)做好控辍保学。各校、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强对失学适龄儿童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附件:1.信丰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