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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2022年普高招生政策(衡东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10:33:23
The Beginning

  衡东县2022年普高招生政策

  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

  将县一中、欧中、二中高中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毕业学校(其中县五中初中不纳入)。指标生具体计划分配情况(点击下载)。在当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档案分)县一中不低于780分、县欧中和县二中不低于680分,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且在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按其志愿分初中学校划线择优录取。

  二、外地回衡生

  非本县学籍的考生要到我县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回衡东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中录取。未回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

  三、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学籍要求

  普通高中最低入学注册控制线为档案分550分,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高学籍。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区域内学生一经入学注册,严禁无正常理由转学;严禁招生学校外挂学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学校接收寄读、借读学生。

THE END

TAG:学校  学籍  初中  学业  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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