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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株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求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10:07:32
The Beginning

  2022株洲义务教育招生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四)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或居住证等资料。

  2.各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和直升入学。

  3.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局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4.各区教育局要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划片,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的,实施电脑派位。要制定具体的电脑派位方案,确保无户无房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5.适龄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由各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6.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收划定片区内学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本区域内有学籍,可自愿在网上报名本区域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区域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其是否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跨区域的招生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THE END

TAG:义务教育  子女  教育局  学校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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