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免考必读
一、考生办理免考各阶段时间要求。
1.现场注册(未注册考生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时间:3月1日至6日(9:00--11:30,14:00--17:00)。
2.网上申请时间: 3月1日至6日(8:00--22:00)。
3.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3月1日至6日(9:00--11:30,14:00--17:00)和3月7日(9:00--11:30)。
4.网上支付: 3月1日至7日(8:00--22:00)。
5.免考审批结果公布时间: 4月6日17:00后。
6.免考审批结果复核时间:考生如对当次免考审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时间为上半年4月6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下半年10月9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应本人办理免考业务。
因个人信息错误、填报信息有误等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免考课程未通过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考籍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本次不予申请免考。
四、证书在线查验。
1.使用“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时,考生自考考籍中身份证号码、姓名用于“学信网”查验使用,查验结果用于本次申请免考使用。
2.“前置学历”未通过查验的,考生应出具与“前置学历”相配套的证明材料【点击查看详细说明】。
3.使用“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时,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填写的证书编号(或证书准考证号)用于查验证书并比对核实。在线查验未通过的证书需提交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放入免考材料,另一份和原件一起存放并提交),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报考省份。
五、考生现场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报考点信息确认、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网上支付。
现场受理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慎重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七、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过程中,要仔细查看页面相关提示信息,并按相关提示信息办理。
八、其它免考相关规定,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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