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平阳县教资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平阳县教育局负责全县的“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认定对象
户籍在平阳或居住地在平阳(须在平阳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2022届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按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发布《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服役地在平阳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认定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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