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7月4日或5日(因疫情影响,按规定时间)到瓯海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
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你携带身份证于7月4日或7月5日上午7:30到瓯海区人民医院(将军桥盛新路82号,原瓯海区人民政府西首)2号楼二楼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注意事项:
① 空腹;
② 体检费自理:幼儿园190元,中小学130元;
③女生不得穿带有珠片的内衣;
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巳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
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经网络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陆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定结果。
(7月中旬快递寄发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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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