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通知,我校定于6月21—30日进行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登记。6月26日,未能在网上完成报名登记的,持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2日—4日进行新生入学审核。凡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根据下列要求带着孩子和需提交的材料到镇江市江滨实验小学(镇江市江滨新村45号)登记报名。
一、报名需带的材料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名下的100%产权的房产证或监护人租赁公有房产的租赁证或监护人廉租房证;如监护人无房产,提供适龄儿童出生时报户口处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全家的相关信息委托学校查询房产信息。)
3.拆迁户持回迁有关材料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如拆迁不回迁、未购房,到原拆迁地所属学校登记,学校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外来人口子女(在居住地学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监护人身份证
2.监护人房产证(或居住证以及住房租赁证明,无房家庭授权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房产信息)
3.监护人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从业证明
4.家庭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二、学校施教区
三、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7月2日(上午)江一社区、江东社区
(下午)江二社区、阳光世纪花园社区
7月3日(上午)华润社区(部分)、江山名洲社区
(下午)米山社区(部分)、香江花城社区(部分)、民主新村社区(部分)
7月4日全天,外来人口子女审核登记
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四、转学
7月12日开始,专人受理转学生信息登记。8月26日,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名下的100%产权的房产证或监护人租赁公有房产的租赁证或监护人廉租房证)
3.拆迁户持回迁有关材料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二)外来人口子女
1.监护人身份证
2.监护人房产证(或居住证以及住房租赁证明),大市中心城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新区)异地居住需提供房产证。
3.监护人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从业证明
4.家庭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五、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公开电话:80858961、87056983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9983062(教育科)
89980832
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89980858(计财科)
89980829(督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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