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对象
2022年第一次(4月21日至5月7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认定申请,且认定机构为昆山市教育局的认定申请人。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本次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他人或参加第二次网报确认(时间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区四楼社会民生窗口。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线上预约要求
1.确认时间:6月6日至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具体确认时间需线上预约。
2.线上预约:请申请人及时用微信扫“预约码”,正确填写报名号、现场报名号(档案号)和姓名(以上三项详见附件《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名册(现场认定用)》,后简称《名册》,注意是否有重名),选择预约时间(一小时为一个预约时间段)提交后完成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时间,提交后不可修改或撤销,请仔细核对信息后再提交。
3.页面保存:预约完成后请务必截屏保存好成功预约的页面,作为后期进场和取号时的查验凭证(非常重要)。
四、现场确认流程
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场确认点每个时间段限额人数,请申请人(或受托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测量,提供个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苏康码和行程码绿码、现场确认成功预约页面的截屏,原则上提前15分钟进入政务服务中心;
2.在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民生窗口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排队取号,取号后于附近有序等待,期间自觉保持安全距离;
3.待叫到号后到指定窗口,核对《名册》中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
4.提交申请材料(网报系统已验核的不需再放里面);
5.现场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立即领取受理凭证,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即办即走、防止聚集。
五、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所有申请材料应装入自带纸质材料袋(不能用塑料文件袋等替代),袋上贴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2),现场报名编号根据公布的现场确认批次安排通知填写。材料袋内原件、复印件材料均展开摆放内容面朝上、顺序与封面目录一致(未提及复印件的均指原件,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以下任一种户籍证明或居住证等材料
1.提供户籍为昆山市的《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申请人如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提供居住证(居住地为昆山市);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驻昆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昆山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经网报系统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前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凭《推荐表》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m.suzhou.bendibao.com/edu/www.chsi.com.cn)在线申请,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网报系统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普通话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1:2003年6月14日之前测试获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期为5年,2003年6月15日之后测试获得的普通话证书不设有效期;
特别提示2:普通话成绩不能代表证书;
特别提示3: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网报系统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m.suzhou.bendibao.com/edu/ntce.neea.edu.cn)上打印。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1.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2.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证书照片粘贴页
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3)相关信息填写完整,需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照片用于制作证书,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具体尺寸2.5CM(宽)×3.5CM(高)。
特别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八)体检表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分为幼儿园申请人用和非幼儿园申请人用两种(附件4、附件5)。申请人应按本机构发布的体检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1:体检表提供时间及方式视疫情而定;
特别提示2:已参加昆山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且在昆山认定的申请人无需再开具《体检合格证明》,昆山市教育局直接进行名单对接)。
以上(三)、(四)、(五)项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含原件、复印件)。无法比对的信息,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六、其他
1.现场审核前务必将《名册》)中的“现场报名号(档案号)”填写在教师资格材料袋的封面页和照片粘贴页两处相应位置。封面页粘贴在自备的纸质材料袋上。
2.对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已申请办理昆山市居住证而暂未取得,或有居住证且已将信息系统内居住地信息改为昆山的,现场认定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分别对应出示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或流动人口信息证明即可。
3.现场认定可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需带好本人身份证,核对《名册》中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签上“受委托人姓名代”。
4.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会及时发布认定结果和领证通知(包括时间和方式等),申请人无需电话咨询。
本次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512—57514822、36860415,咨询受理邮箱:1016733776@qq.com。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
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
附件4:(A4纸正反打印_幼儿园申请人专用)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新)
附件5:(A4纸正反打印_非幼儿园申请人用)江苏省教师资附件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