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按照录取时间顺序:本区民办学校录取、市属民办学校录取、跨区民办学校录取。
1.各区(县)教育局按照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完成本区(县)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鼓励各区(县)将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新生的公办学校与本区民办学校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
2.龙湖区和濠江区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辖区内市属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应直接录取。
3.各区(县)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辖区内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的区外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区外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应直接录取。
|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何查询录取结果?已被民办学校录取是否可以放弃?
答:1、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均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同步公布录取结果(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同时公布学生录取结果。学生办理民办学校注册手续时间为8月13日-15日,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调剂到本区(县)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