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入的学生需提交的资料:
一、沙坪户籍生: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用一张A4纸底面复印)
2.《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
二、政策性照顾生: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用一张A4纸底面复印),港澳台、外国户籍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外国籍学生还要提供学生出入境有效期证明、书面申请、半年内的体检证明等。
2.《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
3.证明是政策性照顾生的其它相关材料。(参照附件二)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用一张A4纸底面复印)。港澳台、外国户籍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外国籍学生还要提供学生出入境有效期证明、书面申请、半年内的体检证明等。
2.《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
3.居住证明或社保材料
(以下两项条件必须具备其中一项)
(1)沙坪的居住证,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其中一方须提供在沙坪街道目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交复印件),以及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
(2)沙坪的工作和社会保险证明,在沙坪街道辖区内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且在沙坪街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截止2022年6月26日前至少六个月)。
4.提供参加积分的材料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能够积分的材料,具体参加积分的项目请查看附件三。
注: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转入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资料除居住证明交原件外,其余证件上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作查验,递交的资料恕不退回。
以下分别是:
附件三 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附件四 沙坪户籍生申请转入登记表
附件五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