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中考志愿填报指引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30日—7月2日;
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7月3日—4日。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确认,无需打印纸质件签字。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自主招生批
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布名单为准)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参加现场考查和录取。市艺术高级中学志愿,在本批次填报。
2.第一批
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0个志愿。其中:
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从已选报的上述指标生招生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原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原高栏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具体名单由金湾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招生办)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原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第8至第10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香洲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招生的志愿;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将在其所填报的市三中或和风中学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3.第二批
中职(含技工,下同)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8个专业,其中:
第1至第4☞填报“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第5至8☞填报普通类专业;无“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的志愿学校,可全部填报普通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