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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2015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02:54:06
The Beginning

北京市昌平区2015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一、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3.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分120分(含)以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分(含)以上,且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京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回原籍优先。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需求

  计划选聘110人。专业不限(中文、法律、计算机、管理、文秘等专业类别优先)。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4月8日9:00至4月24日17:00,毕业生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bjrbj.gov.cn),按照有关要求和步骤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4月8日至4月24日,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及时查看。

  (三)现场资格初审

  1.时间:4月25日至4月28日每天8: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休息),未按期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者视同其放弃应聘。

  2.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房间(昌平区政府街1号,345快、888路公交车“南大街”站东侧100米)。

  3.提交材料

  (1)北京生源报名人员

  ①报名表(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校级就业部门盖章);

  ②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户口本(含首页及本人页);

  ④就业推荐表(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院系及校级就业部门分别盖章);

  (2)非北京生源报名人员

  ①报名表(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校级就业部门盖章);

  ②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户口本:户籍在学校集体户的,需提供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学校集体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注明户口性质的需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性质证明;

  ④就业推荐表(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院系及校级就业部门分别盖章);

  ⑤成绩单:需体现最高学历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其中“专升本”人员需一并出具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如未用数值体现分数(如ABCDE、合格、通过等)则需另附相应说明,成绩单和相关证明均需校级成绩管理部门盖章(如“教务处”、“研究生培养办”等);

  ⑥最高等级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英语相关专业需提供TEM-4或TEM-8证书),小语种专业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音乐、体育、美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毕业生若英语四级成绩低于425分则需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出具英语水平是否达到本校毕业、取得学位规定的相关证明(校级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4.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当场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北京生源、非北京生源报名人员分别按“提交材料”中规定的①-④、①-⑥序号顺序装订材料复印件;

  (2)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复印件;

  (3)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未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者视同其放弃应聘;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于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拟于5月9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五一”前后在昌平人才网发布。根据参加笔试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心理测评人选。

  (五)面试、心理测评

  面试拟于5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选聘参考。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构成,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参照北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确定入选人员

  体检合格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协议书者即为入选人员。

  五、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

  7月15日前,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

  六、资格复审

  7月至9月,组织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选聘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人才网。根据选聘工作进展情况,对本区选聘工作进行调整、补充。

  咨询电话:80105939、69740824

  网站地址: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

  

  

昌平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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