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
夏季时间:
小学:
一、二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8:00--20:00
三、四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8:10--20:10
五、六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8:20--20:20
初中:
七、八、九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9:00--21:00
冬季时间:
小学:
一、二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7:30--19:30
三、四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7:40--19:40
五、六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7:50--19:50
初中:
七、八、九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为:
18:30--20:30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服务: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四、服务收费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五、服务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作出选择,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
2.学校主导原则: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关系,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3.公开透明原则:学校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服务保障
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加餐需求,通过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协商订购。
七、其他
残疾儿童、建档立卡户(三类户)、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孤残儿童、边缘户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无能力缴纳课后服务费用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减免相关费用。
欢迎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热线电话:0997—7136019 18160251750
来信地址: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础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