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的户籍类型——分为本地户籍学生和非本地户籍学生两种,下面分别对这两种类型学生的学区认定办法进行描述:
一、本地户籍
(一)户主为学生父亲或母亲
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或学生本人的一处房屋产权证书,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二)户主为学生亲友
学生及其父母三人同在此户口
1.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经房产局证明学生父母均无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学生及其父母一方二人同在此户口
1.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无本市房产,但另一方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无本市房产,另一方也无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学生一人在此户口
1.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地户口的,并且无本地房产的,则确定学生父母户口为本地的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但其中一方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并且无本地房产的,则确定学生所在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三)户主为学生本人
户主为学生本人,且学生为此户籍地址产权人的,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二、非本地户籍学生
1.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地户口,且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但其中一方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或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且无本市房产的,则由克拉玛依市、区教育局根据有效居住证明统一调配学区。
三、学生情况都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其学区由克拉玛依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确定学区的证明材料有: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无房证明、出生证明、抚养权证明、领养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四、学区认定有效性说明
为防止择校,从2018年起每一个学生确定的学区住址时效期为六年,即当年学生所确定的学区住址六年内不得作为其他学生学区认定的依据(同一家庭学生除外)。
私下交易房产不能作为认定学区材料,学区认定结果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说明:各项证明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