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疾控专家组评估,市指挥部研究同意,包头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将从2022年3月14日起陆续返校,恢复线下教学。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折不扣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工作中坚决不允许出现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的现象。
返校前的防控工作
1. 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一是精准排查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出行轨迹,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是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洁,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措施、个人防护和消毒消杀等知识、技能的培训。
三是对学校进行全方位预防性消毒消杀,教室等场所开窗通风。
四是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返校前,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或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从国内高风险地区返包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包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返包人员完成隔离管控后持解除隔离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各级各类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报到。
五是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剂等防控物资储备。
六是对设立的(临时)隔离室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七是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2. 加强督查检查工作。
师生返校前,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市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开展旗县区之间的互查工作。市教育局将分八个专项工作组对各地各校进行巡回督查检查。各地、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责任体系、应急机制是否健全,师生健康监测、出行排查、出入管理、隔离点设置、日常消杀、培训演练、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物资储备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科学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体系。
3.加强评估验收工作。
各旗县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属地卫健、疾控、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属地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市直属公办、民办学校)开展返校工作评估,并依据教育部“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的要求,全面开展返校评估工作。各高校在自查研判后,研究制定师生员工返校工作方案,报请自治区教育厅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批准后方可返校开展线下教育教学。
返校后的防控工作
1.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家庭共同居住人被疾控部门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情况。
三是充分发挥校医或保健老师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熟悉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要记录发病情况,并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
2.严格校园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一是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行程码图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确需入校的外来人员一律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和实名登记。
二是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预防性消毒和接收管理。
3.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康复验证。
4.强化清洁消毒工作。
一是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进行规范性消毒消杀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二是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宿舍等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三是加强通风换气。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四是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清水冲净。五是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六是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5.做好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是非必要不组织聚集性活动。二是确需举办的要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加强对开放的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内的人员密度控制,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三是就餐实行错峰、间隔和分餐管理。
6.加强个人防护管理。
一是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外一律佩戴口罩,入校后提倡佩戴口罩。二是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三是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及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接触污染物品后和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设立健康宣教课堂。
由校医等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8.抓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或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卫生保健、安保、保洁、食堂等服务保障人员,实行每周抽样检测,每次人员抽取比例为25%,确保该人群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或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凡外出我市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返包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三是满都拉口岸地区达茂旗中小学校学生按照每周5%的比例抽检。上述人员要做到底数清,并登记造册。
9.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学校要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二是教职员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三是学生出现疑似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0.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一是要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师生员工及家长的接种意愿。二是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3-11岁学生疫苗全程接种工作,积极引导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三是按照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做好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11.加强舆情管控和思政教育。
一是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关注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提醒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二是要随时关注师生思想动态,正面引导舆论信息方向,及时清除不实言论影响,预防和消除负面舆情效应。三是要科学细致做好广大师生尤其是涉疫情师生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教学服务,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保持良好心态,支持配合属地及学校各项防控工作。
12.加强督导指导检查。
近期,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领域工作组将派出督导组,开展包联全覆盖督导检查。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漏洞、隐患及时发现并限时整改,对工作不细致、不扎实,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的防控原则,坚持“科学严格、严密精细”的工作要求,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各地、各校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树立“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每个人都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形成全市教育系统上下齐心、共同筑牢抗疫防线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