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转入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流程
转入民办学校→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在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同意学生转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转学所需材料
1.因户籍迁移需转学的学生,应提供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材料,户籍迁入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
2.各类优抚对象应按照相关文件提供身份印证材料。
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因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证明。
四、转学登记工作时间
转学登记工作原则上在寒、暑假期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五、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条件
转学的学生(含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3.符合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条件的和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