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二中学2022年招生简章
招生项目、人数
初中
田径8人(男女不限)
篮球14人(男生6人、女生8人)
围棋2人(男女不限)
高中
田径6人(男女不限)
篮球6人(限招女生)
围棋2人(男女不限)
报名条件
小升初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1.具有昆明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考生的身高要求:报考篮球、排球项目的男、女生身高须在160厘米以上(排球项目自由人不受身高限制),其他项目身高不限。身高未达要求的考生,经报考学校同意,也可以报名。
3.报考围棋项目段位要求:
男生:持有云南省围棋四段及以上段位证书;
女生:持有云南省围棋三段及以上段位证书。
4.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射击、射箭、棋类项目的考生须达到及格以上成绩。
5.未经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运动员(学生),省级注册不代表昆明的一律不得报名。
初升高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1.具有昆明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在昆明市初中就读,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参加省、市级正式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前八名、市级前六名证书,或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对没有获奖证书但体育专项突出的考生,经报考学校同意,也可报名。
3.考生的身高要求:篮球、排球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5厘米以上(排球项目自由人不受身高限制),其他项目身高不限。身高未达要求的考生,经报考学校同意,也可以报名。
4.报考围棋项目段位要求:
男生:持有云南省围棋五段段位证书;
女生:持有云南省围棋四段及以上段位证书。
5.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射击、射箭、棋类项目的考生须达到及格以上成绩。
6.未经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运动员(学生),省级注册不代表昆明的一律不得报名。
报名办法
(一)报考要求
1.报考初中传统项目学校的考生,每人限报1所学校。
2.报考高中传统项目的考生,每人可报考2所学校,省一级高(完)中、二级完中各1所。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3日—24日(8:30—17:00)
2.报名地点
昆明市第十二中学校门口报名处
3.报名需携带材料
小升初
(1)户口册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
(3)学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校验后收取复印件)。
(5)半寸照片两张。
初升高
(1)户口册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昆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校验后收取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校验后收取复印件)。
(5)半寸照片两张。
4.报名方式
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同意后,按学校通知要求参加统一考试。
测试时间、安排
(一)测试时间
小升初:2022年5月14日(周六)8:30开始。
初升高:2022年5月15日(周日)8:30开始。
(二)测试地点
昆明市第十二中学田径场
(三)测试和选拔办法
(1)根据考生第一轮专项测试成绩,小升初和初升高按该专项招生名额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第二轮专项素质测试。
(2)进入第二轮测试的考生,按两轮测试成绩和所占分值比例折算该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
(3)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项目招生指标,据实考核,择优录取。
(4)考试结束第二天在学校公示选拔结果,公示期间,如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反映,最终以体网生选拔办公室仲裁结果为准。公示无异议后,选拔名单将统一上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体网生选拔办公室。
录取
小升初
学校根据招生项目指标和考生体育测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育特长生选拔名单并上报,经市教育体育局体网生选拔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初升高
学校根据招生项目指标和考生体育测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育特长生选拔名单并上报,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参加市级以上(包含市级)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
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得第二、三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
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得第四、五、六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
以上的体育竞赛获奖名次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包含市级)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城市运动会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且获奖项目必须与所报传统校的项目相一致,方能享受降分录取;
获得二级(包含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报考项目要和所获等级证书项目一致,田径项目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其他项目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
没有获奖证书但体育测试成绩进入选拔名单的考生,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
按照《昆明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的规定》,照顾分数不得累加,享受降分录取照顾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加分照顾。
咨询、监督电话
教务处:0871—6334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