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5日20:00- 26 日11:00。
(二)征集对象
1.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且成绩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的未录取考生。
2.民族班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成绩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的未录取少数民族文科考生。
3.其他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未录取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 由可投”状态的考生; 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点此直达
(四)志愿设置本次征集志愿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五)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点此直达,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点此直达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录取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在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投档,供学校审录。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自身未达到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