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满6岁能否缓入学?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辖区内小学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户籍所在镇(街道)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批准方可缓入学,不得擅自延缓入学或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