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科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机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科录取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16日15:00-8月17日11: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对口招生对应专业类别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后。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tps://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学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学校招生章程,规避自身未达到有身体条件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学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考生只能填报所属专业类别对应院校的专业,不得跨类兼报。
(五)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科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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