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选择,否则无法正常申请。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于2022年5月9日-5月13日到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详情请登录平武政务网,网址:www.pingwu.gov.cn/公示公告中查询,或电话咨询,电话:0816-8822101。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一份;驻平武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平武县中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3.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