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带齐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①港澳台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国外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②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要求上传,不需提交纸质档)。
(6)近期小两寸或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8)户籍不在盐亭县行政区域内,但居住地在盐亭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115号)规定办理。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