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一.适用对象
在大邑县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大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所称居住就业人员,是指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户籍在大邑县居住就业人员。
结合大邑实际,我县随迁子女主要包括3类,
第一类:成都市外户籍,申请到我县入学。
第二类:成都市其他22个区(市)县户籍到我县申请入学。
第三类:大邑县户籍,但户籍为大邑县城区以外其他街道(镇)户籍人员子女到城区申请入学。
二.申请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积分申请只针对成都市外户籍来大邑居住就业人员。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大邑县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县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大邑县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大邑县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及以上与大邑县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大邑县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大邑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具体为:
①自购房者:提供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大邑县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②租住房屋者:提供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③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实际居住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大邑县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办理
申请人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申请人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菜单栏“查询服务”中的“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
(二)线下申请办理
1.青霞街道、晋原街道
小学线下登记点:青霞小学、苏家学校、敦义小学、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大邑分校
初中线下登记点:大邑县实验中学初中部
2.其他乡镇、街道
小学线下登记点:
花水湾镇学校、出江镇学校、斜源小学、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金星学校、王泗镇学校、新场镇学校、三岔小学、高山小学、安仁镇学校、苏家学校、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唐场小学、董场学校、龙凤小学、韩场学校、蔡场小学、沙渠学校
初中线下登记点:
花水湾镇学校、出江镇学校、悦来镇学校、金星学校、王泗学校、新场镇学校、安仁镇学校、苏家学校、上安学校、董场学校、韩场学校、沙渠学校、三岔初级中学、蔡场初级中学
注:线下登记点时间为2022年4月20-5月20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
五.审核办理
(一)网上审核
5月的工作日,大邑县将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
(二)线下审核
申请人在线下登记点登记时,由登记点审核资料。
(三)结果告知
线上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告等方式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网上审核或网上提示需到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各登记点补足相关材料。
2.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于入学当年 7 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告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2.为避免造成大班额,在我县城区同一学段内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随迁子女入学更多详情请关注“大邑教育”微信公众号。
5.若有疑问,可咨询县教育局随迁子女入学电话:8821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