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设家门口的好学校,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制定,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研究决定特殊情况入学等。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督导、查处,建设良好教育生态。
工作原则
01、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我县2022年小学起始年级入学采取单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实施;初中起始年级入学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其中赵镇街道(除云绣片)和淮口街道实行多校划片,其余区域实行单校划片。县教育局针对新建学校等情况,科学调整部分学校服务范围。对学校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我县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我县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成都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02、坚持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小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03、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县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完成学位最终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学入学
01、信息采集
县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发布本县户籍入学登记公告,本县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 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02、公办小学入学
5月30日前,县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5月30日—6月2日,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到对应的划片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6月21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6月22日—2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初中入学
01、信息核对
4月20日—27日,本县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校正。
02、公办初中入学
5月30日前,县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6月10日,本县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升学对应区域。6月15-17日,多校划片入学区域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指定地点登记拟就读学校。7月1日前,县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入学计划;7月7日,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03、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前,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
6月17日—20日,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30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8日—9日,法定监护人在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随迁子女入学
适用对象
在金堂县居住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成都市户籍跨区(市)县在金堂县居住就业人员;金堂县户籍跨镇(街道)居住就业人员(其中赵镇街道、栖贤街道、官仓街道为同一区域,其他镇、街道作为一个区域)。
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金堂县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金堂县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未办理积分申请: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金堂县公安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该区域合法且连续居住满一年。
申请方式
4月20日—5月2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5日前,县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其它群体入学
01、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02、其他
县教育局按规定做好残疾儿童、本县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县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规范学籍注册和转接管理
01、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学校要按照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的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学籍注册。县教育局将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
02、严格学籍转接管理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和地方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县教育局严格管理。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县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