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寒假放假时间
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将分别于2022年1月18日、1月22日放寒假,各校于2022年2月16日报名注册,2月17日正式行课。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寒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期末、假期和开学工作安排:
1.规范考试组织
各区县教体局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做好命题、施考、阅卷和分析,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
2.创新评价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各地各校继续实行“考完即放”,实行“错时错峰”离校,学校要创新学情评价反馈机制,通过电话、线上、家访等多形式,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3.减轻作业负担
严格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严控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学校应因校制宜布置科技、文化、艺术、劳动实践类作业,鼓励学生参与职业体验、环境保护、文明用餐、志愿服务等社会体验和社区服务。
各校要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
4.减轻培训负担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家教”进入居民区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
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机构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全额资金监管。
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5.保障身心安全
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假期前“校园安全最后一课”,积极开展家校共育、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通过多时段、多渠道、多方法开展贯穿假期全时段的安全常识宣传,切实筑牢全市教体系统安全防线。
切实落实省教育厅13项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苗头倾向,及时干预,分类疏导治疗。做好校车运行期间的维保工作。落实好假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6.坚持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县(区)统筹下,切实加强“两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
按照属地统一安排,及时调整优化校园管理措施,分类指导师生做好居家个人防护,用心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
7.强化人员管控
各地各校要因地因校制定放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倡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减少外出旅行和探亲访友,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合理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师生员工严格限制出行,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
“一人一档”建立寒假离川、留校师生员工信息台账。按照“错峰错时”总体原则,合理制定师生员工返校工作方案。
开学前要全面排查返校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的分类健康管理要求。
春季学期开学时,高校师生员工及寒假期间有出川旅居史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持开学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校。
8.落实控辍保学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认真落实“六长”责任制,重点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厌学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安排人员做好家访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学生学籍转接,确保“人籍一致”。
新学期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主体责任,对48小时未到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立即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应返尽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