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晋武帝实行分封制的原因是为保证王室的强大,拱卫王室;对各诸侯国有效控制,加强统治。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当年,在曹爽当政时,就曾有人建议分封宗室诸王,以避免政权转入他人之手。果然,司马氏轻易地夺取了曹魏的政权,这件事让西晋的统治阶层引以为训。
公元265年,晋武帝司马炎恢复了古代的分封制,共封了二十七个同姓王,以郡建国。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政权转入异姓之手。(顺带注意一下,西晋的分封制跟周朝的分封制是有所不同的,西晋是在推行分封制的时候同时推行郡县制的)之后不断扩大宗室诸王的权力。诸王可自行选用国中文武官员,收取封国的租税。
277年(泰始元年),又制定了王国置军的制度,将封国分为大、次、小三等,不同级别可置不同数目的军,但各王无地方行政权。分类情况如下:辖下民户数封国等级置军人数2万户大国上、中、下三军5000人1万户次国上、下二军3000人5000户以下小国1500人。
开始是允许诸王自选国中长吏,继而又以户数多少把诸王分为三等,并开始置军。又逐步地使诸王都督各州军事,这样,诸王不仅掌握了封国中的军政大权,而且控制了相当多的军队。西晋分封宗室的目的是藩卫皇室,但后来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诸王大部卷入了争夺中央统治权力的斗争,反而削弱了中央的统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