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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双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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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1.2022年我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辖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不足年龄(201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3.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用“四老”住宅产权证入学的适儿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在“四老”户籍上必须是报户出生;二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有一人的原始户籍就在“四老”户籍上(没有户籍迁移痕迹),可视同“两个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序列、相对就近办法安排入学。

  学区内学校优先招收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分类登记。如学区内学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满足招生计划,其它类别适龄儿童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如学区内学校招收全部符合“两个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按以下序列招收适龄儿童入学,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第一类:住宅产权证地址在学区内且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地址不在学区内(学区内有住房,没有户口)。

  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在学区内(学区内有户籍的)。如果是空挂户口,必须是拆迁(棚改)区域内的,需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提供拆迁(棚改)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类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一手住房,但不能提供其父母名下在学区内的住宅产权证书或机打发票,只能提供手写发票和购房合同的,且整个小区均无法办理住宅产权证书的,同时还要提供一年的电、暖、物业费收据。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经入户调查其父母在学区内购买二手住房,但所购住房无法过户的(非个人原因),需提供原始票据、买卖协议及一年的电、暖、物业费收据。

  无法过户住房,须在房产住宅局提供的尚未解疑小区名单之内。

  4.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学区是由区教育局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划定学区范围,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学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5.区招生方式今年及以后会有什么变化吗?

  区教育局会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学位实际情况和控制大校额要求,综合研判,积极推进和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对学位紧张情况和招生政策变化会及时发布招生入学工作公示、预警提示,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具体要求请关注区招生工作方案。

  6. 我区公办学校是“单校划片”还是“多校划片”?

  2022年我区依然实行单校划片方式招生。今后,将积极推进和探索“热点校”和“大校额”学校招生方式改革,采取学位锁定制、多校划片等招生方式,促进学位供需平衡,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学区,推进学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不再新增大校额。

  7.有的区对一些学位紧张学校实行了学位锁定制,什么是学位锁定制?

  学位锁定制是指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学位锁定年限止,登记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学位锁定年限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位锁定期间,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哪些区县学校实施学位锁定制,请关注各区县招生工作方案。

  8.在哪里能查到房子是否处于学位锁定状态?

  家长可登陆http://fwsd.hrbeduy.com:9052/网址进行查询,或通过微信登录网址进行查询。

  9.我要买的二手房显示学位已锁定,我买房后孩子是否可以上学区学校?

  学位锁定期内,您的孩子将无法通过此房产入学区学校。请家长在购房前及时确认房产学位锁定状态。

  

  10.今年公办小学还是网上报名吗?具体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今年公办小学招生继续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

  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10日-20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网上公布招生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6月28日-7月8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11. 在哪登录网上报名公办学校?

  报名公办学校可以按以下方式登录报名: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

  (2)点击【招生公告】查看相关政策通告,操作指南等。

  (3)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12.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怎么办?

  学校会进行指导、帮助。

  13.今年堡旭小学、第六小学(原双城镇中心校)继续按2021年招生方案执行招生吗?

  (1)筹建中的堡旭小学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学区范围:堡旭大道以北(原第八小学学区)、环城东路以东(原兆麟小学学区)。2022年秋季学生仍在兆麟小学和第八小学网报,就读,单独编班,教师配备和分班方式与其他班级同样用电脑一键式产生。堡旭小学投入使用后,整建制迁入,教师随班6年,本批孩子毕业后,教师自愿选择留在堡旭小学或回到兆麟小学、第八小学;同时兆麟小学、第八小学其他年级在堡旭小学划定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堡旭小学就读,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调剂到堡旭小学就读。

  (2)第六小学(原双城镇中心校)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继续执行2021年招生政策。学区范围:原双城镇各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自愿选择原划入学校或第六小学。同时接纳教育局统筹安置的随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4.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区公办小学入学吗?

  可以,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区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15.如何安置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报名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各中小学校(含民办)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凡是有在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适龄随迁子女,能够100%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

  适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报区教育局后,统筹安置。

  16.公办初中还是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公办初中招收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市教育局规定: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区直小学对口初中:实验小学对口第五中学;第二小学对口第二中学(环城内团结大街以北)和第六中学(团结大街以南及其他);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原双城镇中心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对口兆麟初中;第五小学对口第二中学;第九小学对口第四中学;第十小学对口第二中学;第十一小学对口第六中学;兆麟小学对口第二中学(环城内新兴路以南)和第四中学(新兴路以北及其他)。第二小学、兆麟小学需要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产权证书或机打发票。

  乡镇小学对口当地初中学校;一个乡镇两所初中的,执行原分配原则。

  如有人籍分离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非热门学校。

  17.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18.民办小学毕业生、民族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是否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我区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我区就读初中。

  19.如何申请回我区就读初中?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83363012)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6月28日-7月1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0.孩子初中想学俄语,我区哪所初中学校招收俄语生?如何报名?

  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我区第六中学开设俄语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在6月18日前完成。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提档。

  21.双城区可以接收外籍子女入学吗?

  我区无接收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的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需求的,家长可选择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进行线上报名。

  22.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是什么?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号)、《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所在区(不含县、市)未招满的,经本区教育局同意,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区、县(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先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2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执行什么政策?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继续执行《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哈教规〔2020〕1号)。“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2022]-13)、“双城区忠植中学招生流程”。

  24.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由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5.我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民办初中招收满足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九区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为主,在本区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经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剩余计划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下同)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26.户籍所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能报名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区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户籍(居住证)所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跨区报名。

  27.户籍所在区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能报名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没有报自己户籍所在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且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其所在区和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后仍有剩余计划,才可以接受有民办学校区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学制相同)报名。

  2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可以通过笔试、面谈等方式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跨区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计划数100%电脑随机录取。跨区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开展招生。也就是说,通过笔试、面试、面谈等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都是不允许的。

  29.有意愿让孩子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如何获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如何进行报名?

  2022年,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和招生录取工作。6月6日后,家长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了解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要求和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30.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能够兼报吗?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

  31.如果报名民办学校了,还能进学区小学或对口初中吗?

  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也就是说,报名未被录取的、报名民办校后又不想去的、报名了但资格审核未通过取消报名资格的,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这些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2.可以同时报几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不可以,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

  33.孩子现在就读“六三”学制的小学5年级,可以报名“五四”学制的民办初中吗?

  不可以,严禁将小学未毕业学生或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招收到初中学校就读。“六三”学制的小学5年级不是毕业年级,不可以报名“五四”学制的民办初中。

  34.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以下为拟定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并由区、县(市)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

  5月31日前,完成不参加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报名信息录入和交费确认工作。

  6月6日前,区、县(市)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

  6月10日0:00-12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6月14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报名人数。

  6月14日20:00-16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月18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

  6月18日20:00-20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月22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

  7月3日,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7月5日,进行直接录取和随机录取。

  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7月6日8:00-8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0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7月12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县(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

  35.在报名民办学校时,能够实时知道已有多少人报名吗?

  可以,报名期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实时显示已报名人数。

  36.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怎么办?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区教育局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酌情核减该校当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数,直至停止招生。

  37.公办初中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6月28日-7月1日, 外地小学毕业生家长可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及毕业证相关入学信息,也可以线下到教育局登记。8月2-5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

  38.双城区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区直小学、初中就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双城区户籍各乡镇适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实际居住地踏查工作由原学区、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小学入学的,在6月10日前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向户籍地中心校提出到区直学校就读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租房协议、工作单位证明]。初中入学的,父母在城区买房的,学生可以随迁到城区入学,家长要在6月20日前将户口(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住宅产权证书或机打发票原件、复印件报学籍所在学校(毕业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原件返回,上交复印件。父母在城区租房的,家长要在6月20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毕业学校)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租房协议、工作单位证明],登记信息。

  39.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择校生吗?

  全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报名民办学校。

  40.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校额执行什么标准?

  小学、初中标准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原则上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生不超过2500人。教育局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的预测分析,从生源规模实际出发,及时新建、扩建、改建学校,有效扩大学位资源供给,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就学需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消除且不得新增大校额,确保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完成时限的前一年消除大校额。

  41.我区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

  我区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操作。

  42.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所有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向区教育局进行咨询。

  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

  双城区教育局基教一科:83363012

  网址:http://www.hrb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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