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初中招生审核录取相关安排
县城初中以原始户口和同户家长名下房产地址为依据采取“多校划片、对口招生”的办法进行录取。原始户口是指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注册的户口。
二中对口一小、三小、五小;三中对口二小、六小、七小;
四中对口三小、四小、七小;大千中学对口一小、二小、三小。
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小学期间家迁至对口校以外学区的学生且户籍为县城的可凭住宅房产证明申请对口外中学就读。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具体工作由小学、初中、教育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行,
各县城学校依据家长提交的户籍、房产材料逐一进行认真登记,填报《小学毕业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核查名册》,由工作组成员逐项逐页比对确认无误后逐页签字;按照名册顺序将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打包、复印件装订成册备查,签字后的纸质名册一式2份,小学、教育局各留一份存档,电子版名册发邮箱870876818@qq.com。
县城小学在指定位置张贴《学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公示名册》,公示一周。为保护学生隐私,公示名册只公示学生班级、姓名、街委组或楼区名称。
公示期满后,按顺序进行录取。如果在某一个顺序后招生计划将近满额,则下个顺序采取抽签方式招收至额满为止。对于无县城户籍和产权住房家庭的学生将分配到学位宽松的初中学校。六个顺序后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则采取抽签方式至额满为止。
抽签由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实施,过程要全程录像,及时固定抽签结果,现场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至少有两名家长代表)签字,一式三份,学校和教育局各存一份,另一份公示一周。
录取结束后,公示学生分配结果。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可向学校或教育局举报。公示一周无误后发布分配结果。
(1)各初中按教育局的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师资、硬件设施、现有班额等情况,按50人班额确定招生计划,上报教育局。
(2)6月13日前 各小学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把招生精神传达到每名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3)6月15-20日。各小学收取户口簿、房产等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学校24号前完成《小学毕业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核查名册》名册填报。
(4)7月1—7日《学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公示名册》公示。
(5)7月8—7月14日按批次顺序录取。
(6)7月15—7月21日分校结果公示。
(7)7月22日发布分校结果。
(8)新学期开学前处理初中起点转入生的分配。
(9)9月1日学校按照《宾县义务教育学校分班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抽签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