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国际上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人员跨地区流动增加,我国仍面临较大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本土疫情呈现局部点状散发和规模聚集性并存特征,疫情防控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师生有序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返校安排
(一)学生返校
1.学生实行错峰返校,返校时间分别为2月26和27日。2月26日,省内本科生、研究生返校;2月27日,省外和出省返兰的本科生、研究生返校。
2.所有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原则上未经学校同意,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3.桃海公寓住宿的学生,要先在学校前区广场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再到桃海公寓入住。
(二)教职工返校
教职工到岗时间为2月24日。目前仍在省外的教职员工务必于2月17日返兰,返兰后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三)返校要求
省内低风险地区学生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开学报到。省外低风险地区以及出省返兰的低风险地区学生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学报到,入校时须配合校保卫处工作人员进行“四证一测”核查,即: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场所码”、现场测温。区别不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有以下情况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1)寒假在境外或有境外旅居史(含国际学生)的暂缓返校;
(2)身处或返程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返校前14天内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暂缓返校,待该城市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申请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申请返校报到;
(4)返校前14天内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待治疗无症状后,再按要求申请返校报到。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它县(市、区、旗)学生,返校前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返校。学生所在学院须向校防疫办报备,校防疫办将收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向属地社区报备。学生返校后进行14天的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有序流动。
3.省外和出省返兰的低风险地区学生返校前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返校,学生所在学院须向校防疫办报备学生信息。学生返校后进行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4.在省内低风险区的学生,凭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向所在学院提出返校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返校。
5.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它县(市、区、旗)返兰的教职员工,返兰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返兰后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完成健康监测后方可返校到岗;从省外低风险地市返兰的教职员工返兰时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返兰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6.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须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后续核酸检测及分类管控等措施。
7.所有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返校前准备
(一)有序安排教学工作
1.全体学生2月28日正式上课。
2.做好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线上线下教学工作要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并视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教学安排。
(二)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师生员工在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在人群密集场所停留。如返校途中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就医,并将情况报告所在部门和学院。
三、返校后管理
(一)加强门卫管控
1.加大校门管控力度,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全体教职工、学生持本人“一卡通”进出校园,后勤服务人员持“甘肃政法大学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出入证”进出校园。
3.进入校园人员须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场所码”、检测体温、科学佩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有异常,以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入校。
4.学校外聘教师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在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二)加强日常监测
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要求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利用“大学小帮手”每日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和归宿管理。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上报所在学院和校防疫办。
(三)进一步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严格落实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坚决做到“三严控、一减少”:即,严控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
其它未尽事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通知。
甘肃政法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