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1.《通知》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满足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切实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我市于2021年8月24日结合实际,印发了《兰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兰教发〔2021〕112号),并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同步开展课后服务活动。2021年12月29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甘教财〔2021〕15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本《通知》,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
2.定价权限和定价方式?
2021年12月29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制定课后服务收费具体标准。本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确定最高限价标准及上浮幅度,各县区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下浮幅度不限。
3.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依据成本调查结果,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
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和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应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标准、服务内容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列入公示范围,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学校要定期公示本学期课后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服务内容、行政区域划分和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劳动、阅读、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活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行政区域划分:主城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与远郊县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两类。
服务时间:学校每周5天均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本区域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每天下午课后服务时间统一为小学两课时、初中一课时,下午离校时间不晚于18: 00。有需求的初中学校可探索开设晚自习,原则上不超过两课时,离校时间不晚于20: 30。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5.下一步是否还对相关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本《通知》收费标准为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到具备成本监审条件时截止。经成本监审后,依据结果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期间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从其规定。
6.收费行为监管?
市市场监管、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