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考招生录取时间:
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为城六区和五区二县两个单元进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24日开始到8月8日结束。
城六区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7月26日至27日: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
7月28日:公布录取结果
7月29日至8月1日: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
8月1日12:00: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将公布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及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
8月2日8:00至18:00:第一次征集补录志愿时间。
8月4日12:00: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将公布第一次征集补录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
8月5日8:00至18:00:第二次征集补录志愿时间。
其他五区二县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方案与城六区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录取
一、西安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
按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西咸新区接管学籍和考试招生工作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8月,过渡期间的学籍管理和考试招生等工作继续按原行政区划实施。
1.城六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区县配合。
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政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政区承担相关责任;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招生录取安全维稳工作由各开发区负责,原所属行政区配合。
2.五区二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五区二县的录取方案于6月15日前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各区县录取结果按时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
3.所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中招录取网络平台。
西安市高新第二高级中学、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纳入城六区和长安区统一招生,其在城六区招生录取纳入雁塔区管理。西安市创新港中学招生工作纳入西安市城六区统一招生,其在城六区招生录取纳入未央区管理。
五区二县在城六区招生的省级示范高中和民办学校(长安第一民办中学、陕西实验高级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西安南开高级中学)纳入城六区统一招生平台。
4.2021年西安高新第四中学(原长安区第四高级中学)暂停招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在原招生区域内调剂。
二、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分为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四个阶段。预投档阶段各区教育局指导学校认真核对该批次各类招生计划,同批次所有预录取操作完成后,学校一次性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学校要按照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及时核对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结果,未按时反馈相关结果时,投档结果与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类别等一致时,招生系统自动确认,并对相关区县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
(1)特长生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
(2)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
国际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此类课程班录取的学生都应在该课程班就读,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录取。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4)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
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城六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5)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
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等、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学民营机制及宏志对等班等五类依次进行预录取,此阶段招生学校初审各类预录取结果。各类预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2.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
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