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2022年春季学期第二次转学办理通知
一、报名原则
转学须经过转入、转出双方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各学段毕业年级的学生寒假期间不得办理转学,其他年级在本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二、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2月11日-2月16日。
现场审核:2月17日、18日,以短信或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转学报到:2月17日、18日、21日。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2月11日-2月16日,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下载“爱山东”APP并注册登录
扫码进入“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选择“转学报名”
根据提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证件拍照上传
选择“转学列表”查看状态,如显示“正在审核中”即报名成功
(请用“爱山东APP”扫码,点此获取)
第二步:2月17日、18日,现场审核,确认结果
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比对您填报的信息,如信息比对通过,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如未通过,请您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转学报名有效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城区学校转学审核地点在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中路59号)。
民办学校转学,张村镇、温泉镇、羊亭镇、桥头镇、嵩山街道、孙家疃街道辖区学校的转学审核地点在各学校。
第三步:2月17日、18日、21日,转学报到
家长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转学列表”查询转学结果,并到学校完成报到。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环翠区户籍或外地户籍具有环翠区房产的子女
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或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等原件。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在环翠区租房的,提供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居住证(不含办理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原件。
注:提供的户口本,若无法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提供的房产材料,须为法定监护人或子女本人名下。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学制证明、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各学校负责转出学生信息备案,不在招生平台登记。
2.现场审核及报到时,须严格遵守办理地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绿色健康通行码,配合体温检测,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积极配合出示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
本次转学,不接收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转入。非中高风险地区转入的学生,须做好入校前14天的健康监测,如实填写并主动出示健康管理台账。
六、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