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本招生意见专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入学年龄
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招收范围
1.镇街初中、小学招生
镇街各初中学校面向本镇街招生(鸡黍镇两所初中按照教学联区划分的范围进行招生)。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跨镇街招生。镇街小学招生范围由中心校(联区)划定,各公办小学不得跨范围招生。
2.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C区。
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D区。D区内金城路以南,金马河以北,金山街以东,金济河以西斜线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致远实验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D区内文峰路以南,荷香街以北,金山街以东,奎星路以西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就读。
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A区和K区。B2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就读,入读校区由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安排。
王杰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B1和B2区。B2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就读。
春城小学: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F区和N区。N区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春秋小学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香城小学: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Ⅰ区和J区。J区内的义务教育暂由香城小学承担。原胡楼小学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仍由香城小学招收。和谐佳苑、和谐花园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香城小学就读。香城小学毕业生到湖西中学就读。
东城小学: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L区。东城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到金曼克中学、金山实验学校、湖西中学接受初中免费义务教育。
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本部):招收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关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具有原西关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到金曼克就读)和具有学院附小教育集团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于学校规模与班额限制,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本部只接受城区对口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接受非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
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文峰中学校区:招收具有王杰小学教育集团学籍的毕业生以及集团学校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金曼克中学:招收具有原西关小学、中心小学教育集团、东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由于学校规模与班额限制,金曼克中学只接受具有城区对口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不接受非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
实验中学:招收具有春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和春城小学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金乡三中:招收金乡街道小学、鱼山街道小学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中校区、新金一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中校区、新金一校区小学毕业生因在城区购房等情况符合在城区其他初中就读条件且相关初中有空余学位的可以选报。
湖西中学:招收具有香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以及Ⅰ区和J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东城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湖西中学就读。在和谐佳苑、和谐花园购房且符合在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湖西中学就读。
奎星中学:承担初中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K区(金珠路以南,文峰路以北,金山街以东,奎星路以西)。K区内具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金曼克中学就读。K区内小学段教育仍属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金山实验学校:承担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暂定为H区。G区内金济河以东,青年路以西,崇文大道以南,金珠路以北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金山实验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万福小学的免费义务教育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金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致远实验学校:承担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暂定为E区。D区内金城路以南,金山街以东,金济河以西斜线区域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致远实验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育才学校:承担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G区。G区内金济河以东,青年路以西,崇文大道以南,金珠路以北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金山实验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万福小学:承担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M区。万福小学的免费义务教育毕业生可以选择到金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青华园学校:承担原户籍为金乡街道张翟村、高庄村、江楼村的免费义务教育,初中部的义务教育免费生由本校小学部自然升入。
阳光学校:王杰村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阳光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春秋小学:承担小学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N区(金珠路以南,文峰路以北,金济河以东,青年路以西)。N区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春城小学就读。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范围详见“金乡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示意图”,集团内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可由集团统筹调节。
非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就读城区初中条件的,统一在网上报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实验中学、金乡三中、王杰教育集团文峰中学校区、湖西中学、金山实验学校、致远实验学校、育才学校、青华园外国语学校、奎星中学、阳光学校就读。
城区内可以双向或多向选报学校的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确定其就读学校时,优先安排到其选报的学校,当其所选报学校学位不足时,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到本招生意见规定的其他对应的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整的,将按照自动放弃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包括到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资格处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城区其他学校。
3.民办小学招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发〔2020)2号)等文件关于“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生、违规招生”等要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与城区公办学校统一同步招生。有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任务的合作办学学校,首先应完成义务教育划片招生任务,再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录取名单由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公布。
对自愿报名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一经公布,不得另行择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回户籍地报名入学,户籍所在地学校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