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张店公园新村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计划暂未公布
张店公园新村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落实《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青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021级4个班级,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
三、招生范围:柳泉路以东,西五路以西,新村路以北,人民路以南的住宅区内适龄儿童。及教育局分配的外来务工学生。
四、招生对象
(1)区内户口报名条件: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
(2)区外户口报名条件:本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我区合法务工。
五、招生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
(2)网上预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爱淄博”APP(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2),以学生父母一方(优先用划片的房产所有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陆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上传佐证资料照片。
(3)审核: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缺少或有误的学生及网上未报名成功的学生请于2021年7月22日-7月23日到相应学校(查看网络平台反馈提示的中小学或片区学校)现场报名。7月29日-3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反馈需补审资料的学生请于8月2日-3日到相应学校提交审核资料。
区内户口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资料或亲子鉴定资料)、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
区外户口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资料或亲子鉴定资料)、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张店区居住证(学生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房产的)、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在相应学校预报名只作入学资格审查,预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区内户口未划定学区的中小学入学学生于7月22日-23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