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全国性加分
2021年至2023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2024年至2026年,本加分项目分值由15分调减为10分。
2027年起,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且在以上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以上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
(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满五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现役军人及其子女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且在这些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加3分。
2023年起,考生不享受加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