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随迁子女入读丰泽区初中需要条件
非丰泽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简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丰泽区公办初中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1年6个月(含1年6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截止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②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丰泽区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时间计算到2021年3月1日前)。
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欲就读丰泽区公办初中的,须符合以上条件,并接受统筹安排,如不服从统筹调配的,视为主动放弃丰泽区区属公办初中学位。7月10日至11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扣除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是丰泽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按毕业小学(非丰泽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按居住证)所属街道到以下安排对应的公办中学审核。泉州师院附属中学负责审核丰泽街道、东湖街道、泉秀街道及所属小学;泉州市城东中学负责审核城东街道、华大街道及所属小学;泉州市东海中学负责审核东海街道及所属小学;泉州市北峰中学负责北峰街道、清源街道及所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