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接种证明介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因此,目前每个托幼机构和学校在新生入托入学前都规定提供预防接种证。
“接种证明”查验渠道
为了便于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福建省建立了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信息系统,家长可按照以下步骤自助下载并打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进入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点击“入学入托查验证”
点击“同意并继续”
输入孩子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证明”
点击“查看证明”
把“查验证明”保存到电脑,自行打印即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