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部署要求,经市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学核酸检测安排
(一)小 学:复学前核酸检测时间为2月19日至20日上午,21日正式上课;
(二)幼儿园:复学前核酸检测时间为2月22日至23日,24日正式上课;
(三)师生员工返校后第3天应再次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各地各校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采取进学校的方式进行采样。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合理安排本辖区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时间和采样点,统筹学校和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现场组织和人员的防护工作,保证核酸采样工作安全有序,避免扎堆拥挤。
(二)教育局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督促学校落实各校开学准备工作,科学精准地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
(三)卫健局要指导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开展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核酸检测压力测试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位,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师生员工的统一采样送检工作,按时序完成复学核酸检测工作。
(四)开学前,各学校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一次桌面推演,配齐防控物资,加强校地协作、医校结对、家校沟通等工作机制。根据乡镇(街道)检测的时间安排,组织人员有序进行,完成核酸检测后,要对全校组织一次环境卫生全面大消杀大整治。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最新版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加强校门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场所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工作对师生员工造成的影响。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学校工作组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