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秋季莆田小学入学照顾招生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相关学校或市直学校就读,市教育局将在8月中旬将照顾录取统筹安排情况向各相关部门反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