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八中学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收费标准
一、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
1.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2.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二、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农村学生年龄特点,经研究决定,我校本学期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延时服务活动内容定为“晚间自习”,即本校初中部通学生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着自愿原则,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确定来校参加晚自习并由家长保证统一来回接送的工作流程来组织实施。“晚间自习”(第一节:18:30-19:30;第二节:19:40-20:40)以自主完成作业、阅读为主并开展个性化作业辅导。
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禁止讲授新课。
2、自主阅读交流。
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教师可进行个别阅读方法指导和阅读经验分享。
三、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
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新学期,学生先参加课后服务,后交费。新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待莆田市(城厢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后,家长再按学校通知缴费。